人事警务处。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工作。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。协助各市(含定州、辛集市)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。
组织培训与警务督察处。负责和指导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、组织工作、干警队伍建设,指导、监督党的建设。负责规划、协调、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;负责和指导本系统教育培训工作;负责和指导本系统表彰奖励工作;指导本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。负责本系统警务督察工作。